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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扬儿童的隐私,会影响他们的自尊感和自尊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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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09:46:4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我们常说“亲密无间”,其实,这是不可能的。心理学家认为,个体之间如果距离太近,会产生拥挤和不舒服的感觉,因为拥挤破坏了主体对领域和空间的需要。所以,亲密“无间”是相对的,而亲密“有间”才是绝对的。

父母和孩子可谓亲密无间,但父母一般都会告诫孩子不要乱翻自己的东西,也不会把自己所有的秘密都告诉孩子。儿童也一样。当他成长到一定的年龄,例如5岁以后,儿童也会有自己的隐私。

父母必须知道,隐私是儿童成长的标志,儿童有了隐私,才有自己独特的思考,并会考虑独立负起责任。

大多隐私是羞于见人的。如果儿童的隐私被成人所偷窥,儿童会感到被控制或被监视,因此会缺乏安全感。如果成人特别是父母还要在他人面前宣扬儿童的隐私,会让儿童感到羞愧,无地自容,感到自己懦弱、被控制,因而影响到他们的自尊。

如果隐私长期被人侵犯,因表达能力有限,其愤怒和委屈的情绪长期压抑心底后,转入潜意识,容易产生自卑感,性格变得内向,不利于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,相对入园后的孩子而言,年龄越小伤害越大。


儿童也有一些隐私是积极的。例如,他想偷偷地做一件让别人吃惊的“大”事――这是儿童发展的动力,儿童会因此投入大量精力但乐此不疲;如果这件事成功,会让儿童获得极大的自信和自尊。这件事情做不成功,儿童也不会感到尴尬――因为没有人知道。

如果成人知道并说破儿童的心里秘密,儿童就会放弃这件事情――因为即使成功了,人们也不再“吃惊”;而做不成功,则有可能受到成人的耻笑。

因此,成人可以关注儿童的隐私和秘密,以便保障儿童的安全和正确发展,但不要轻易说破儿童的隐私。要让儿童有独自策划、实施、感受的自由――只要不危害他人和儿童自身的安全。

保守孩子的隐私,是对孩子的尊重。来自他人特别是父母的尊重,会明显增进儿童的自尊感和自尊心。

对于老师来说,宣扬儿童隐私也违犯国家法律。
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4条规定,“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。”第15条规定,“学校、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,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。”第30条规定,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。”

联合国《儿童权利公约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,“儿童的隐私、家庭、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,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。”此条款明确规定了儿童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。
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也对未成年人通信自由的保护权做出了规定。

儿童的隐私包括多个方面。

儿童的隐私是指孩子生活中一切不愿意为他人所知晓的事情,它大到父母离婚,小到晚上尿床。石家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中心的专家列出了以下8项:

1.身体缺陷。如平足、色盲、矮小、过胖、过瘦、眼小、脸丑等生理或身体上的缺陷,尽管是“明摆”着的,但如果大人时不时提及也会使孩子失意。即便说的是很久之前的事,如出生时瘦得皮包骨或样子像难看的“小老头”,也会让孩子不快。

2.某些心理疾患。如孤独症、抑郁症、多动症等与心理有关的疾患,幼儿往往也很敏感。如果大人们经常挂在嘴边,不利于疾病的康复,也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。

3.曾经的过失。一些在大人看来微不足道的“过失”,也会使得某些孩子长期耿耿于怀,只要有人提起,他们便会有“被揭伤疤”的感觉而不满。这些“过失”可能包括:过去拿过别人的东西,某次游戏得了最后一名、某次表演砸了锅、某次郊游出了洋相,甚至小时候爱哭等等。

4.被体罚的经历。被打、被骂、被罚站等体罚往往是孩子“没齿难忘”的痛苦经历,因为不仅皮肉受了苦,心灵也可能受到创伤。即使孩子目前已很少遭到体罚,但在旁人面前频频提及过去的“受辱史”,仍然会使他陷入极度尴尬之中难以自拔。

5.某些“丢人的毛病”。 幼儿往往对诸如尿床之类的“毛病”十分敏感,因为他们觉得这些缺陷会使自己在同伴面前“丢面子”。所以无论是家长,还是幼儿园教师,都不应在小伙伴们面前提及,更不宜嘲笑、挖苦。

6.独处的小天地。幼儿们往往十分看重自己独处的小天地,并将其视为自家的“私人领地”。如果家长未经孩子同意而在其“领地”里随便“检查”,在孩子看来也是对自己“隐私”的公然侵犯。

7.保存的“私房钱”。尽管幼儿不懂得理财,但如果家长经常对孩子保存的“私房钱”做“结算”,甚至占为己有,孩子会感到自己的隐私没有受到大人的尊重和保护。

8.家庭变故。比如爸爸妈妈离婚、父母有外遇、失去亲人、父母犯罪入狱、爸爸好赌等事情都让孩子感到无地自容。摘自石家庄心理治疗咨询中心网站如何保护儿童的隐私。

一是提高保护儿童隐私的意识。尊重和保护幼儿的“隐私”从本质上来说,尊重孩子的人格,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完整人。他们同成人一样有隐私、有自尊,不愿意被别人嘲笑,同样需要理解和尊重。

在教育教学中,要尊重孩子,不讽刺、挖苦孩子;

对孩子的错误不在全班孩子面前宣扬,不当面议论,不大声批评。

当涉及孩子自尊心的事情,我们都要站在孩子们的角度想一想,要了解孩子们此时的心理状态,为他们创造安全的环境,避免无意的伤害。

二是在处理孩子生活问题时多加小心。大人要清楚哪些事情是幼儿的隐私,并注意保护,不能随便跟他人家说,不随意点评,更不能随便扣帽子、贴标签。如果是教师,更不得泄露和传播儿童的个人隐私。

案例:尿床的孩子(摘自博客作者佚名)

起床了,孩子们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。这时,陈云走到我身边,很不好意思地对我说:“赵老师,我出汗了。”看到她那紧张的样子,我马上意识到,她可能是尿床了,但又不好意思对老师说。我随他来到床前,看到被子确实湿了好大一片。我安慰他说:“出汗了没关系,一会儿我帮你把被子晾干了就行了。你先去小便。”过了一会儿,我悄悄地把她带到无人的床铺那里,帮她换上了干净的裤子,她腼腆地笑着对我说:“谢谢赵老师!”

这位老师就是尊重孩子,保护儿童隐私和自尊的好老师。

案例:别拿孩子的胎记当笑料

玲玲是个漂亮的小姑娘,只是臀部有一大块暗红色的胎记。玲玲的父母觉得很有趣,从婴儿时期开始,就爱在别人面前“展览”玲玲屁股上的胎记。

到了三岁的时候,玲玲对这样的“展览”开始表现出不耐烦,时常有抗拒的举动。家长认为孩子只是有点“不好意思”,并没有在意;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,玲玲的表现越来越反常,已经发展到一见到客人就躲藏起来,拒绝大人的拥抱、抚摸。

客观地说,胎记并不是缺陷,但臀部是人体的隐私部位,胎记也不是孩子的骄傲,如果家长在孩子有了清晰的个体意识以后,仍然不顾孩子的感受,硬要让孩子展示自己的胎记,就会使孩子产生委屈和自卑情绪,性格也会发生变化。

案例:别私闯孩子的“小天地”

萌萌有一个玩具柜。从4岁开始,萌萌就不让家人碰这个柜子了,她的理由让大人哭笑不得:这是她的“家”,别人进去就是“私闯民宅”。奶奶担心孙女在里面放不安全的物品,便常趁萌萌不在家的时候打开柜子看看,其实里面就是普通的玩具娃娃、积木之类。萌萌的家人搞不懂为什么萌萌要对这个玩具柜保护得如此隐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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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24 01:42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路过,支持一下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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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6-4 05:50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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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6-14 10:12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家孩子就有这问题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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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6-22 23:30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相当不错,感谢无私分享精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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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1 23:06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以后要注意了,哎,我家儿子淘神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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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8 21:22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抢、我抢、我抢沙发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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