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童教育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342|回复: 6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孩子斗嘴,父母们别干涉!聪明父母不会犯这3种错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8-12-21 10:48:4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朋友的孩子来做客,不想却和家里的小主人斗嘴,甚至发生强烈的争吵。这种情形估计在现实生活中常常能碰到,做父母往往立即出来把他们扯开,然后对自己的孩子不分青红皂白地一顿训斥或打骂。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?做家长的,应该怎样对待孩子间的争吵?

正确认识斗嘴的好处

首先,家长要正确认识孩子间的争吵。当一个孩子有了独立意识后,是免不了要和同伴发生争吵的,这是因为孩子在年龄、经验、水平、能力等方面都差不多,他们始终处于基本平等的层次上,相处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和态度一旦出现矛盾,只有通过互相协商来解决,但孩子们往往协商能力不强,于是只好用争吵来解决。



虽然争吵中的孩子在双方关系上会有短暂的障碍,但同时必须看到,这种“吵了又好,好了又吵”的过程对孩子的能力发展有很大的好处。这主要有:一是有利于思辨能力的提高,争吵需要动脑,俗话说“会吵嘴的孩子聪明”,争吵时,总要想办法找理由说服对方,因此,只有积极开动脑筋,才有可能在争吵中取得胜利;如果不动脑筋,自然就会理屈词穷,小孩子的争吵实际上就是大人辩论的雏形。二是有利于处理人际关系。试想,假如一个孩子能够熟练地运用自己的语言技巧,充分说服对方,那他就有了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处事水平;如果一个孩子在争吵中最后服从了对方,也就说明他从这次争吵中感到了处事的慎重,学会了生活中必要的“听取”和“放弃”。

孩子们正是在一起玩耍、一起争吵,甚至怒目相向,然后重归于好的过程中,开始正确地认识自我,认识自己的能力、体力、智力及与别人的关系,学会了怎样申辩,怎样与人合作,怎样控制自己,等等。似乎可以这样说,一个从来不和别人争吵的人,绝对不可能成为强者。



家长容易犯的三种错

家长不要横加干涉。对待孩子争吵的问题,家长往往采取这样三种态度:

一是不分是非曲直,强行拆开,并各打五十大板,认为凡争吵都不好。这是一种粗暴的做法,会让孩子失去原则性。

二是有的家长严厉指责自己的孩子,有的甚至还硬逼自己的孩子向对方道歉,以体现自己家教的威严。这种做法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。

三是有的家长无原则地维护自己的孩子,一味指责别人的孩子不该欺负人。这种做法会助长孩子的娇气和霸气。这三种态度都不行,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。



家长不做裁判

让孩子自己解决纠纷。孩子在活动中发生了纠纷,甚至有推推搡搡的现象,只要不出现互相伤害的局面,家长不要急于动手干涉,而是应该采取冷静旁观的做法:在旁观时注意倾听孩子争吵的内容,如有必要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,给予一定的引导,比如帮他们理出争吵的焦点,提出一些问题让他们各自去思考,制止争吵时出现污言秽语等。

最后,适时参与调解。如果孩子的冲突一再升级,而且时间也比较长了,这表明孩子们自己处理失败了。这时,父母可以适时参与调解。可先让孩子们平静下来,让他们各自说说自己的理由,然后引导孩子交换角色,让他们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分析纠纷,最后帮助孩子达成相互理解。如果一时无法达成谅解,可叫孩子暂时分开,各自去好好想想再来争论是非曲直。在调解过程中,家长只是指点引导,最好不要做裁判。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沙发
发表于 2018-12-21 11:27:04 | 只看该作者
学习了,谢谢分享、、、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板凳
发表于 2018-12-21 22:23:44 | 只看该作者
看帖回帖是美德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地板
发表于 2018-12-22 03:48:37 | 只看该作者
发现交流的朋友慢慢躲起来了啊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5#
发表于 2018-12-22 12:23:14 | 只看该作者
支持楼主,看完就顶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6#
发表于 2018-12-22 18:52:08 | 只看该作者
人气似乎有些了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#
发表于 2018-12-23 06:19:22 | 只看该作者
不错不错,楼主您辛苦了。。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儿童教育论坛

GMT+8, 2024-5-6 04:01 , Processed in 0.110024 second(s), 18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