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童教育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711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女性孕前患六种病不宜妊娠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5-3-30 09:49:4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          凡患有以下六种疾病的妇女,都不宜妊娠。即使已经怀孕,也宜终止妊娠,以免危及自身,遗祸后代。

          1.心脏病:患者可因心脏功能异常而缺氧,缺氧的内环境既可诱发危及生命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又可导致胎死宫内。

          2.肺结核:粟粒性肺结核可经血液传染给胎儿。常用的抗结核药异烟肼、利福平等又可导致胎儿畸形。

          3.糖尿病:多以流产或早产告终。即使幸存到足月分娩者,往往分娩出“巨大儿”,常合并难产。后代多出现脑、心脏等器官的发育异常。

         4.甲状腺机能亢进:妊娠加重了甲亢病情,常常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。缺氧的内环境可导致流产、早产、死胎等情况发生。

        5.肝炎:肝炎病毒可以通过胎盘屏障使胎儿宫内感染,严重者可导致胎儿肝萎缩。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将终生带毒。

        6.肾炎:患肾炎的孕妇因妊娠容易引起肾功能受损。治疗肾炎的药物可引起胎儿大脑发育不全、灰婴综合征等畸形。
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儿童教育论坛

GMT+8, 2024-5-18 15:37 , Processed in 0.128948 second(s), 23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